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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的缘分 沂源县:李宁宁
毕业后我就在基层工作,在乡镇工作唯一的遗憾——就是心仪的《淄博财经新报》时常看不到,这让我极不习惯。好在我还有“存货”,几年间,我“偷”来积攒了不少旧报,闲暇无事,翻开一张张泛黄的新报,有如谒见昔日的恩师益友,受益匪浅。
从小我就特别崇拜文人,参加工作后,面对陌生的工作环境,茫然无措中,初识新报就被其中的副刊吸引住了,每次读完都觉眼前一亮,犹如绝望中的救命稻草。随后,每到一期新报,我都认真研读,一些文章甚至被当作范文品读好多遍,既学习文章的内容也揣摩作者的写作方法和技巧,然后把精彩文章剪下来装订成册,做成剪贴本。每到闲暇,拿出剪贴本翻阅一下,身心愉悦、其乐无穷。工作期间,我的单位数次变动,但是喜欢新报副刊的嗜好一直没变。大量的阅读,让我学到了不少知识,也大大增加了胜任工作的能力。久而久之,我也摸索着拿起笔尝试着把心中的所感所想表达出来。今年三月份,在同事的鼓励下,我鼓起勇气在文学现场注册了会员,第一次发贴异常虔诚,同事都取笑我,说我郑重其事的就差焚香沐浴、戒斋三日了。感谢幸运女神的眷顾,第一次发贴《红袖添书香》居然上报了,捧着满含墨香的报纸,不仅感叹,这次“偷”报甚是心安理得啊!后来我一发不可收成了文学现场的“常客”,我一边贪婪地汲取她的营养,揣摩上面的文章,一边与在此结识的志同道合的文友相互交流共同进步。不得不说,“偷”来的这段缘,很是美妙!
其实,我“偷”新报,除了自己喜欢副刊,还因为我发现同事和我一样也喜欢这张报,新到的报纸如果你手脚不快,转眼就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于是,我只好先下手为强,“偷”把新到报纸抢先藏起来,现在也算“偷”出了名堂,在被“人赃俱获”时,也大言不惭的诡辩道:孔乙己说过,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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