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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的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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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2: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岁月的来处
           
生在北方,所以爱吃烩菜。大块的肉再放上些土豆、豆腐和鲜绿的豆角,炖在一起软软烂烂的,就着馒头或者米饭吃。这样的家常菜吃了一辈子,至今还是喜欢。
小时候,烩菜是最能填饱肚子的下饭菜了。它的主料可以是肉,如果没有肉也可以,只要多放一点荤油。但烩菜万万不可缺少了土豆。除了土豆其它的配菜大可以随意,手边有什么尽可以拿来,比如圆白菜、菠菜,当然最好的要数豆角了。
鲜嫩的豆角要摘去两端尖尖的小尾巴。如果是老了的豆角,在摘去两个尾尖的时侯还可以同时抽出两条长长的绿筋。轻轻地慢慢的抽去豆角的老筋,那种感觉真好,仿佛那才叫做择菜呢。那样择出来的豆角洗净后放进锅里去烩,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烩菜。因为用不了多大一会儿,热腾腾的烩菜里会突然掉出几粒豆子。花纹清晰的豆子们早被煮熟了,浓浓的汤汁已经把它们喂得饱饱。
上初中的时候,举家搬到父亲单位分的家属院里。紧挨着院墙外面是一条小河,河水是那种涓涓细流,所以宽阔的河床裸露在外面。生活在小河周围因贫穷而变得异常勤劳的工人们,在工余的时候就把这些土地割据成一畦畦的菜地,各自尽自家所好,种上土豆和时令蔬菜,蔬菜里种的最多的就数豆角。
豆角分搭架和矮株两种。我家多数种后者。因为菜地不在自家院子里,视野不能及的地方难免有偷窥者甚至顺手牵羊的不速之客。我的父亲侍弄的两块菜地就挂在河滩的斜坡上。除了撒种和收获的时候需要全家出动来帮父亲的忙之外,大多时候是他独自默默拾掇地里的活,这个时候小有帮忙的就是我了,我做的最多的活也不过是摘豆角。后来我常常想,父亲对我家菜地的抚慰其实远远超过对他的三个儿女,他蹲在地里的姿势,以及放在他脚边的锄头把他扮成老农,工人的形象因此淡了许多。
我家菜地里主种土豆,豆角只是播撒在土豆苗稀疏的地方或者是菜地的边缘土拢上,即便这样,豆角的收获也够全家一个夏天和一个秋天吃的了,甚至可以晒成干豆角备冬天菜荒的时候享用。
土豆没有收获的季节,土豆秧就成了豆角苗依附攀援的对象。藤缠树用在这里有点牵强,可是我每次看到这三个字挤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想起小时候豆角苗和土豆秧纠缠在一起的情景,因为豆角苗和土豆秧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正是我用手拨开稠密的枝叶寻找豆角并把它们摘下来的时候。
拨开一株土豆秧去找挂在一群碧绿叶子之间的豆角,叶子和豆角一色的鲜绿,差不多的模样确乎难以分辨,所以父亲总是让我去采摘豆角,他说我的小眼睛清亮……
于是,溽热的夏季,在空无一人的田野里,我的影子就留在了远远的时光里。我不知道时光给予我的是否是一道永远的风景,只记得贫瘠的田野里满是粘稠的热风……
直至今天,站在窄窄的厨房里,我摘取豆角翘翘的小尾尖,再把它们放在水龙头下冲洗成一盆碧绿。眼前的豆角来自何方,我已经没有兴趣去考证,就像今天的豆角已经绝少有依附的老筋一样,岁月在改变,我也在改变,我要学着接受这些改变。
只留下曾经懵懂的我,站在岁月的来处,穿一件碎花小布衫,浅口黑面儿布鞋落满尘土,乖乖傻傻的在凌乱的田野里晃动着小小的孤独的身影。朦胧而暗淡的豆蔻年华,在记忆深处却是越来越清晰了……


作者:萍子
本名:李易萍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路2022
邮编:012000
电话:13394745263

qq171400362

发表于 2014-11-19 14: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喜欢吃烩菜。土豆白菜是最好的烩菜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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