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玩月楼主 于 2014-12-14 10:18 编辑
杀鸡与腐败
王光福
星期四晚上和几位朋友到泉龙酒家喝点小酒。有人突然想起儿时吃过的什锦火锅,就把配料和工艺告诉服务姑娘,让她转告厨师给做一锅上来。火锅上来了,大家尖尖起嘴来尝尝,感觉是博山烩菜而非什锦火锅。有人说鱿鱼梢鲜的不出味得干的,有人说抓上一把海米也行,有人说去把排骨带汤舀一大碗来倒上,有人说最主要是缺少白胡椒粉掺合着黑胡椒粉……最终七嘴八舌,炮制出一锅大杂烩,一人一碗盛上,咝咝啦啦,都说有那么点意思了,虽然还不是当年的味道。——我想,当年的味道可能只存在于想象中了,即使山珍海味,也没儿时记忆中的大锅白菜炖豆腐香。 由于三高,尽管在酒席上经不住诱惑贼吃贼喝,平时还是少吃大荤大腥的。晚上回家,我就和老婆商量着得腐败腐败,星期六到市场买点大骨头炖一锅汤,再买点干海米放在灶台旁,做菜时顺手抓上几个,既能满足口腹之欲,又不会伤着血肉之躯。星期六,老婆学校为应付教研室的检查督导,招呼她去造材料做准备,我对赶集上店不感冒,于是到今天上午,才算实现了这一宏伟腐败计划。 腐败是没有底线的。几十万算腐败,上千万更腐败,几亿几十亿仍是腐败。尽管法律上规定腐败多少万就是死刑,但到目前为止,除了几个另有其他原因的,那些过亿的大腐败者都活得好好的。因此,我就想这一周吃大骨汤炖海米,那下一周腐败什么呢?从中午一直想到晚上,想得头疼,才终于想出一个方案。这还是吃了大骨海米汤脑子好使了,若依着平时的反应速度,就是再想上一周怕也想不出来。 我想的法子是到吉祥路的杀鸡摊上去买只鸡吃。十几年前,回家给父亲过生日,从肴菜店买上烧鸡等等。快到中午,父亲让弟弟去买菜。我说不用买,我早买好了。父亲问,在哪里?我一想说,在出租车上,给司机过了生日了。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一位女同事。她说,有一次她走娘家,母亲给她逮上一只鸡,回来好几天想起来吃时,估计那只鸡早随着司机家的下水道流到化粪池里了。——当然,这都是我们的主观武断,那烧鸡和那活鸡也并不一定就归了出租车司机,可是毕竟他们的可能性最大。事情都过去三四千天了,若不是在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上反思这吃鸡的个人小腐败,我都快把它给忘了。 吃鸡首先得杀鸡。那个司机是如何杀的,我不知道。我只记得小时我大爷(就是我在《我的那些爷爷大爷叔叔们》中写到的常年患胃病的那位)杀鸡的情景。他把鸡逮住,把它的两个翅膀提溜起来并住,再把它的头往后一扭用翅膀夹住,然后揪揪它脖子上的毛,拿起菜刀往脖子上一拉,再把脖子对准一个大花碗控控血,就随手一扔。鸡落到地上,还扑打着翅膀到处乱窜;可窜不了多远,也就倒地呼得呼得不动了。不要以为杀鸡比杀猪杀牛简单,那也是个技术活,虽然不用考什么专业等级。有人喜欢吃鸡却不会杀鸡,把鸡杀得满院子跑,鸡毛鸡粪鸡血噗啦得到处都是,最后追到院子外边看它在那里啄食——我们管这叫“杀鸡杀活了”。 我把杀鸡杀活了的话讲给一位犟人听,他打死也不信。就说,一刀给它剁下头来,我就不信它还活。就去抓来一只鸡,当着我的面把它的头剁下来。鸡头在板子上一动一动,鸡身在手里呜呜着蹬腿挣翅子,洒了他一身血。他慌忙把鸡扔掉,挓挲着手乱了方寸。鸡像一只无头苍蝇四处乱撞,脖子上的血甩拉得漫天漫地。大人不敢靠前,爱惜衣服脸面;孩子们不管这些,咋呼着跟鸡跑出去。跑到场院里的柴火垛,鸡才一攮头栽倒,拉出一滩稀屎,屁眼儿还一张一闭的,像是在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大公鸡万岁!”我就想,中国古代的刑天之勇也不过如此吧。 照理说公鸡母鸡很好分,比区分男人女人容易,因为人有人妖,没听说鸡有鸡妖。我有一位堂哥在淄博师范读书,我分配到淄博师范后就星期六一起骑车回家。他约他的一位同学到家里玩,这位同学是回民。回到家里,我堂大爷就开始杀鸡。家里还有两只鸡,自然是杀了公的养着母的下蛋。谁知抹了脖子开膛破腹之后,满肚子里都是大小不等晶莹圆润的鸡蛋碴儿。我们在方桌上就着鸡肉喝酒,大爷出来进去忙活,到底坐下喝杯没有,实在记不起了。只知道,他虽然有说有笑招待客人,可在我看来,他心里却一直在犯嘀咕:都活了五十多岁了,咋就公母不分呢?在过去的农村,人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唯一能卖几个零花钱称盐打油的,就是鸡蛋,所以养鸡的农村妇女都说,“鸡腚眼里开银行”。这下好了,大爷把大娘的银行给砸了,虽说不至于惊动国际刑警,可大娘回来咋交代呢? 看得多了,我也想杀只鸡显显身手。一次回老家,母亲给放上一只鸡,捆住翅膀和爪子放在编织袋里。下车时好在没忘,拿到家就学大爷杀鸡的样子杀它。那时我住在四中校里教工宿舍楼四楼,下楼杀一是闲麻烦二是怕弄得血糊漓啦叫人家说啥,就决定在窄小的阳台上偷偷杀。不想菜刀刚拉下去,它就一声长鸣,惊天动地,吓得我慌忙松手关门,任由它扑拉了好一阵子才算消停下来。阳台成了凶杀案的现场,好不血腥。从此我宣布再不杀鸡,宁愿让嘴馋去。 改革开放成就显著,我是最大的受益者。一次到吉祥路去玩,竟发现有人卖鸡而捎带杀鸡,我看了一番没看出个所以然就走了。后来妹妹又给我放上只活鸡,下车后,我就直接提到吉祥路花三块钱杀掉。杀鸡人的手法快如闪电,看不见的工夫就把鸡杀死了,连哼嘤也没听见一声。买鸡的人很多,我这鸡是从老家拿来的老母鸡,不比鸡摊上的速成肉食鸡,所以等那杀鸡女子从开水锅里提溜出来要往脱毛机里放的时候,我就小心地问弄不错吧?她说弄不错。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举起剪子咔嚓一声,给我那鸡剪下一个脚趾,指给我看看说,有记号,就错不了了。咔咔啦啦,一会拿出我那缺个指头的白条鸡来,开膛破腹,摘肠剖肫,问鸡内金要不要?要还是没要呢?已有数年不去杀鸡,先前的事情都逐渐淡忘了。 反正到下一星期天还有整整一周时间,我将在这七天之内喝着大骨头海米汤慢慢思考。鸡我是一定要的,鸡内金既然以金名之,想来颇为珍贵,更得要。从来没人送我金银首饰让老婆挂在脖颈、腰围或脚腕上,弄个鸡内金存在她肚子里,既符合读书人欣赏内秀的习惯,又不会被任何部门和组织以腐化享乐罪查处——好,就这样定了。那卖鸡者若再问鸡内金要不要?我就大声回答:要,我就是扑着这块金子来的! 2014.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