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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木

方舟子和崔永元都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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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7 06: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江晚报
5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方舟子(本名方是民)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庭判决,双方均构成侵权,各自道歉、赔偿。

从辩论升级为骂战

据介绍,2013年9月8日,围绕着“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争论,崔永元在腾讯微博评论称,“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此后,方舟子发微博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

随后,两人通过微博展开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誉侵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崔永元申请反诉,由法院合并审理。2014年7月,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双方互相道歉并赔偿

今天的宣判两位当事人并未露面,均由代理人出庭。海淀法院认为,公共议题并非人身攻击的“挡箭牌”。但两人微博中却均有一定数量的言论偏离争论的主题而转向人格攻击,恶意贬损对方人格尊严,这部分言论已超出了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围,应认定为侵权。

据此,法院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均构成对对方名誉的侵害,各自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崔永元、方舟子删除侵权微博,双方在指定媒体上向对方道歉,崔永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5万元,方舟子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2万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双方的其他诉讼请求。庭审现场,方舟子代理人表示上诉,崔永元代理人表示要回去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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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8: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北京海淀法院毫无掩饰地偏袒崔永元看中国法制的“进步”
·灯塔与小舟·

  2015年6月25日是个比较可笑的日子。在这一天,北京海淀法院对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北京海淀法院判决:  “方是民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有人在博客上称其吃转基因食品患癌症后成为素食主义者、与人会谈建议每小时捐赠50美元并接受了崔永元采访,但并未证明该人与纪录片中在超市接受崔永元采访者系同一人。因两人身份、经历存在相似之处,方是民可提出质疑,但其以肯定语气断言纪录片中的采访对象“是个职业托儿”显然依据不足,且其提交的公证书中也有该女士表示并非在超市受访者的内容,本院认为其存在歪曲事实的恶意。”  从说“吃转基因食品患癌”、“与人会谈每小时捐赠50美元”,以及超市中的一番议论,稍有逻辑的都可以判断两个都是职业托儿。由方是民判断,就成了“存在歪曲事实的恶意”。北京海淀法院判决:  “崔永元指称方是民“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又开始向传媒大学告我了”等语句,均有一定事实依据或结合上下文分析属于崔永元主观上“确信真实”的诚实意见,表述亦无明显不当、歪曲,不构成侵权。”  方舟子根本没有豪宅是事实,崔永元恶意造谣方舟子有豪毫、“在网上哭诉”,在同样的海淀法院看来就成了“表述亦无明显不当、歪曲,不构成侵权。”北京海淀法院判决:  “方是民既然提到了10%的比例,应是看过以上规定,但其明知提取管理成本的主体是红基会,仍发言称:“根据崔永元公益基金管理规则,可提取使用支出额的10%作为管理和行政费用”,并表示“忽然对崔永元的正常收入很感兴趣”,系在暗示、误导公众得出崔永元个人提取管理费谋取私利的印象,这种提取管理费主体上的移花接木显属故意歪曲表述,意图损害崔永元的名誉,构成侵权。”  “忽然对崔永元的正常收入很感兴趣”,这种合理怀疑都不行,这岂不是文字狱?崔永元坐拥豪宅、豪车、动辄“自掏腰包100万”拍纪录片已是公开的秘密,连怀疑一下其正常收入都不允许了?这是哪家的法?!北京海淀法院判决:  “于崔永元的公众人物身份、崔永元基金的公益属性,崔永元应当接受公众监督,对他人对其基金运作的合理质疑、批评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连合理怀疑其正常收入都要被指“移花接木显属故意歪曲表述,意图损害崔永元的名誉,构成侵权”,谁还敢质疑、批评?人民法院如此偏袒崔永元,崔还用得着容忍谁?北京海淀法院判决:  “方是民称崔永元为“疯狗”、“主持人僵尸”、“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等,也明显超出了言论的合理限度和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围,贬低、侮辱了崔永元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  方舟子说崔永元“疯狗”、“主持人僵尸”、“张嘴就造谣、说谎的家教”,是就崔永元的恶意攻击、谩骂、对崔永元公开在电视上表示“就是跟你耍流氓”、同时在网络上公开耍流氓的回应和对事实的总结。  既然这都算“明显超出了言论的合理限度和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范围,贬低、侮辱了崔永元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那么,崔永元发表的以下言论(我相信这些言论已提交相应法院作为呈堂供证)凭什么就可以例外?!:  “肘子把揭露它丑恶面目的人称为“方黑”,真够不要脸。你以为谁还把遛狗当成正事儿,茶余饭后小休闲罢了。五毛旺旺更是不值一提,只是如此维持生计一定无法体面,可恨亦可怜。”  “这就对了,在家玩玩游戏多好,非出来冒充全能科学家,多烦人!”  “方是民这次回复得好!用一条微博就证明了自己是骗子加流氓。”  “被方是民纠缠,就得付出精力和体力并耽误正事。和它试图讲理的人都是低估了它的无耻和下作。无耻和下作是两个词,方是民的无耻下作是一个词,是描述方是民专用的。”  “哇噻,好长的文章。耐心读完很沮丧,我知道方是民是流氓,但真不知道这么流氓,如果我早些知道,我不会选择招惹它,我会选择捧杀它。”  ……  以上这种赤裸裸的人身攻击、恶意暗示充斥着崔永元的微博。  普通公民“暗示”一下、总结一下事实,法院不顾上下文、硬给断章取义为“贬低、侮辱了崔永元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无时无刻不在公开攻击普通公民、只要是有关方舟子的谣言无不转发,海淀法院则视而不见、甚至公开判决为“表述亦无明显不当”、“不构成侵权”。  海淀法院如此判决,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如何区分推测和诽谤,引用、转发微博是否能够构成侵权”、“网上发言应该注意什么,网络发言是否也有‘正当防卫’”。如果这些理由成立,又有什么理由对崔永元在网络上公开耍流氓无视、甚至纵容?如果这些理由成立,海淀法院又如何能做出这个足以被记入世界法制笑话史的荒唐判决?!  2014年10月21日,作为普通公民的方舟子被从中国互联网全网封杀,官方至今未给出任何说法。  如果说封杀方舟子的行为是因为无法可依、羞于启齿的话,那么海淀法院如此明目张胆、毫无掩饰的搞双重标准,则是赤裸裸地践踏法律尊严了。一家“人民法院”罔顾事实与法律竟然到这步天地,怎不令人震惊?!  方舟子虽然是一位普通公民,一无官职、二无公权,但方舟子是一位以揭假著称的公众人物,其微博粉丝数量一度高达1000多万。对一位有影响力的公民尚且敢如此黑白颠倒、以法律和公权的形式公开对其人格尊严肆意践踏,作为草根的普通人如何有勇气奢谈“公正”二字?!201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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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8: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坡烟雨 于 2015-6-28 09:13 编辑

方舟子是各 让我讨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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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09: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菊花的美国房子,方舟子说不是他买的,崔永元问,那是谁买的?说话要负责人。哈哈,看来是个相好的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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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23: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热爱方舟子
         ——为什么我们热爱方舟子

             因为他就是中国的良心



谁知道你瘦瘦的身躯装着多少知识

才华横溢 呕心沥血只为科学普及 

巨大的光明不断召唤着你 安排着你

让你一个人活出一个时代和一首史诗



见不得光 小人总龌龊在阴暗里 

时时刻刻准备着对你来一场彻底颠覆

魑魅魍魉群魔乱舞  上窜下跳 

总在将恶棍猛搅的流氓数不胜数 



一个谣言破灭了另一个谣言又赶过来

诽谤以及污蔑 锤头和辣椒水的歹毒 

又怎能让一个真正的男人屈服

真理如果能被打倒就将不再是真理



其实你更像一面镜子 让平淡的我们

能看到并将假丑恶与真善美分辨清楚

以一己之力 你在诚信崩塌的现实中

坚守着知识分子的良心 科学和正义



爱心植于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活着的痛苦只相当于你的一篇随笔

你的胸中装着道义 脑中装着科学

你的笑容足以将一座座城堡瞬间征服

            (每段4行~五段2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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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2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舟子简史


1967.9.28. 出生于福建云霄县,本名方是民。

      自小热爱生物学科知识,喜欢观察自然界里的昆虫。

1979-1982 初中时品学兼优,长期担任班干部。其间发现鲁迅,开始通读鲁迅文章,受鲁迅影响颇深。

1982-1985 就读于当地重点高中云霄一中。接触并喜欢上朦胧诗。

采用自取的笔名“方舟子”,其意为“脚踏文学和科学两条船”,与诺亚方舟无关。

      熟读关于明朝的古籍,通晓文言文,为日后扎实的国学功底打下基础。

高三因复习迎考而较为空闲,大量阅读中外文学名著。

1985  参加高考,总成绩位列云霄县理科第一,其中语文科目成绩为福建省第一。如愿入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系统学习生物知识。

1985-1990 在中科大读本科,课业负担较重,有不少并不必须学的课程,如大一时必须修读机械制图。

受当时自由、独立之学风熏陶。1987年组织恢复科大《荒原》诗社,任新社长和主编,被校友评为“荒原五君”之一。方舟子和社员大卫、山风分别获合肥市第二届高校文学大赛诗歌一、二等奖,方的组诗《回声》获全国首届大学生诗歌大赛佳作奖。

      部分诗歌收录在合辑《最后的预言》。

1990  在位于北京的中国科大研究生院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

      毕业实习所参与的课题后被整理为论文《猪生长激素及其单克隆抗体的制备与纯化》,发表于1992年第5期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报上,为第二作者。

方舟子本科毕业后赴美国留学,择风景秀丽的密歇根州立大学读博士。

1992 参加海外中文诗友交流。个人时间严格规划,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满足写诗、唱歌、跳舞、打太极、观赏艺术电影等等个人兴趣。

1993      登上刚刚兴起的互联网,在ACT(中文网络新闻组)上表现活跃。

与网民发起提名金庸参选诺贝尔文学奖(最早的网络“恶搞”),和图雅执笔倡议书。

1994  克服《华夏文摘》的阻挠,创建并主持世界第一份中文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与各地网友同仁完善新刊。

     与给科学家造谣的基督徒辩论,走上去伪存真的反伪科学“不归路”。从此遭受无日无夜的谩骂和谣言攻击。

1993-1995 在ACT就自己熟悉的多个领域发文,驳斥各种对科学名人和历史事件的诬蔑,批评汉奸言论,并在《新语丝》发表文章。留下《简化字之争》系列、《诗律浅说》、《超人的鲁迅》、《江山无限苦情伤》、《功到雄奇即罪名》等等名文,古词结集有《莲舟唱和集(附二首)》。

     被网民誉为“网文八大家”之一。

1995  顺利毕业,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继续完善新语丝网站,组织有质量保证的中文经典文章电子输入工程,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中文电子文库之一“新语丝电子文库”。

     发起并组织世界上第一个中文网络游戏《侠客行》的编写,在中文电玩前辈一届属骨灰级等级。《侠客行》成为中文网游的共同鼻祖,日后对中国网络文化影响深远。

1997 拒绝加拿大一家商业公司对新语丝的恶意收购,新语丝内部发生分裂,于是在纽约抢先注册新语丝董事会,新语丝得以幸存。个别旧友为利益一夜间分道扬镳,离开后加入谩骂方舟子的队伍。

1996-2000 与在海外发展的多个反华、反科学的宗教组织交辩,率先批判邪教法/ 轮/功,方舟子有理有据、不留面子,对手多不敢与其当面辩论。

     在新语丝,与网友持续批判基督教,一一揭露基督教大量暴力、残忍的教义和《圣经》自相矛盾的地方,对宗教的作用和弊端亦有深刻剖析。

1998 结束在美国罗切斯特(Rochester)大学生物系和索尔克(Salk)生物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确定自由撰稿人和网站建设的个人发展方向。研究期间合成一种生物技术并获得专利,可得到一定的专利收入。

     著有诗集《童话的末日》(1994-1998)。

     与朋友合伙,开办汉林网上书店,积累一点积蓄(三、四年后逐步脱离了关系)。

1999 作品《美国电影史话》在《新语丝》月刊连载。

     邪教法/ 轮/功倒台,《法/ 轮/功解剖》成书出版,新语丝却开始受到国内屏蔽。

     揭露朱海洋的学术外行问题,催生国内早期反对方舟子的“方学家”。

     坚持反伪科学和邪教,陆续受到何祚庥、邹承鲁、于光远等著名科学家的关注和支持。

2000  通过兴起的中国互联网,发现大量学术造假、腐败现象,愤而不平,出手揭假。揭穿伪“基因皇后”陈晓宁,打响第一炮。

在新语丝创办第一个中文学术打假网站“立此存照”,打假模式采取公布各方意见,摆事实讲道理,供读者辨别,让虚假、腐败现形。

运用网站运行节余资金,首度开设新语丝网站一年一度的网络文学奖评比。

中国第一部多学科网上争鸣文集、第一本方舟子综合性选集《方舟在线》得以出版,该书获“2000年《Newton-科学世界》杯十大科普好书奖”。

2001 率领、携手海内外良知学者和《南方周末》,揭露珍奥核酸及其背后强大的学术利益集团虚假广告的事实。

     揭露曾有交往的“科学文化人”传播伪科学、造假或水平问题,遭其记恨和不懈攻击,方抄袭《科学》的谣言由此而出。

     应学生会之邀在哈佛大学、北京大学演讲。

     与一名记者“粉丝”结识,一年多后与其成婚。

2002起开始在多家国内媒体上进行专栏写作,文章内容多为科学普及和学术打假,也涉及其他领域。专栏相继设在《科学世界》、《环球》、《北京科技报》、《经济观察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每日电讯》等等纸媒以及人民网、搜狐网等网络传媒(与《中青报》合作追溯至1998年)。文章也经常在《南方周末》《环球时报》等其他国内各大媒体上发表。数十篇文章陆续被编入各类教材。一些青少年读者受其影响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

2004 在新浪网开设博客发表文章。网友留言大量出现的骂人词句,对青少年成长不利,一些家长反映后为此关闭博客评论。

方舟子增加在电视媒体进行科普次数,除了接受采访,也时常做嘉宾参与讨论或辩论。

辞去所有额外职务、收入,保持打假和科普身份的纯粹性、独立性。

2005 绿色和平、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的一些人用谣言、谎言反对建设怒江大坝、强迫民意,方舟子客观地指出和批评。于建嵘写信咒骂方舟子,信件公布后学界哗然。

在报道这两件事时,南方报系对方采取策划陷阱、歪曲报道和背弃信誉的手段,一时与方交恶。

在《SOHO小报》发表命题文章《我的“迷茫”——科学为何在中国没有市场》,引发同仁网友强烈共鸣。

2006 被科学界权威期刊美国《科学》第二次专文报道。

张功耀等发表《告别中医中药》檄文,打破封锁掀起理性批评中医的风暴。方舟子身份独立,挺立于批评中医的潮头,主张“废医验药”(绝非“全盘否定中医”、“废除中医”)。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批评中医药,产生不小影响。

2007 在家门口遭遇肖传国指派的恐吓。年内出版四本书,多次在媒体上进行科普、论辩。

坚持熬夜写作,笔耕不辍并且保持严谨、专业,单本销量最佳仅为几万册,《批评中医》印数仅几千本。方书销售成绩远远不及伪养生、伪科学、渲染蒙昧神秘的图书。

2009 在其主持的新语丝网站上,每年打假约100起案子,涉及论文剽窃、学历造假、谎报身份、虚假宣传、诽谤造谣、误导民众等等,打假对象包括部级官员、名校校长、学者、教授、记者、商人、中医骗子、江湖骗子等等。尽管造假或腐败事实确凿,多数案例仍不了了之。

     开设首届新语丝网站的网络科普奖征文比赛。

2010 坚持宣传转基因食品这一造福人类的新技术,遭外行人士的误解和新老冤家的诬蔑。

持有多年美国绿卡,仍保留着中国国籍,变更国籍一事从不考虑。

进行微博交流,揭露唐骏、李一等人造假,引发打假风潮。

和方玄昌分别在北京街头被歹徒袭击,均侥幸存命,一时舆论哗然。组织行凶的肖传国一伙落网,却以“寻衅滋事罪”受到轻判。

出版新书《大象为什么不长毛》,受到较多读者热捧,引发罕见的科普图书盗版现象。

参加多家电视台访谈、对话类节目,坚持不懈宣传对诚信和真理的追求。

2010末-2011初方舟子荣获英国《自然》杂志子刊《医学》2010年度人物、2010年中国年度正义人物、2010知识中国年度人物、广州日报“2010年度网络面孔”、 中国青年报“2010年度微博人物”、 南风窗2010为了公共利益年度榜人物、中国网“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新京报2010年度生活类好书作者(《大象为什么不长毛》)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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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8 23: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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