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 马云丹
看着春雨一场一场,洗出一个素雅的暮春。谷雨时节雨水给力,谷物也丰足了心。
花朵在人们的赞赏中,一一都嫁掉,春也将老,心事也了了。
我抖开棉麻素衣,闲等花事消停。说是素衣,那淡黄色中还有粉色小花朵,是清瘦精神的,倒像是春刚来到。我依旧用迎接春的心,去送别春。
只等雨停后,我就穿上花衣,送春去,迎夏来。站在风里,狠狠喜欢着一个老式的我,默默爱着老式的棉麻衣裳,狠狠爱着老去的春,浅浅地喜欢慌里慌张的夏季。渐渐地,所有的植物都会繁茂起来,那是棉麻的生命气场,也是一种精神的代表。
生来,我就清素,在一个老时代中,以一个单薄的丫头片子存在,不招人待见,也不招人烦。棉麻也清素,时常还会被人想起,而没有多少人,还有勇气穿上它,因为太普通,还因为带着那么些的旧样子,缝制的衣裳也不够时尚。而我,就是心拙的人,偏爱着旧,爱着这样的衣裳,贴上肌肤,又不侵略肌肤的感觉。
藏在光阴中的心事,和着藏在纤维中的日子,慢慢地变得柔软,直到自己感觉不到,直到这些心事和日子,都入了骨髓,只剩赤裸裸的我,被棉麻衣裙裹着灵魂,在喧闹的城市中,轻轻地走着。单薄的丫头片子一直存在,在老时光中。
也有些华丽的衣裳,或许穿在身上,还称得上漂亮,只是离心很远,连淡淡的喜欢都没有,只不过是借了华丽的姿色,虚伪地入流这个世界的浮躁。看看那些布料,高傲得不是‘穿金戴银’,就是‘浮雕刺绣’一派做作像。穿在身上,不是冷就是焖,从来都不爱戴肌肤。
棉麻衣裳,大多自由宽容,穿在身上,心安静,人淡然。我深恋着古镇中的那些小巷,幽静悠长,走在巷里,听脚步经过石板的清脆声,心音平柔。更是无数回,在梦里,穿一袭布衣长裙,清素素地走在那小巷里,是干净,是温柔。
也颇是喜欢绸缎旗袍,只是年岁见长,依然消瘦,总撑不出旗袍的性感。说来,绸缎还是凉的,有些不近人情的冷艳。一袭华凉的旗袍,裹着干瘦的身躯,冷傲的脸上张扬着一丝刻薄,一个才女神情傲慢,心却迷茫,这是张爱玲。我只欣赏她的才,却难以喜欢被绸缎旗袍挟持的她。
许多古镇小巷,人们还是喜欢在雨中,遇见穿着旗袍的女子,旗袍多是色彩艳丽的,给人一种在灰暗遇见惊艳的视觉效果。这如同,一个暗淡的人,渴望在一个陌生地方艳遇。艳遇过后,只记得一袭华丽,什么都不记得。
所以心还是清亮好。自己会透心气,如棉麻那些纵横交织的纤维,又紧密又通透,是可以贴心贴肺地去喜欢的。相比之下,如若在雨中小巷,遇见布衣女子,或许擦肩而过,偶尔一瞥,心中也没有一点涟漪,只是闲坐时,有那么一个影像会在脑海中浮现,谈不上美,只是很生活的一样子,这就是美好。
日子都是平淡交织的。待到春事走远,我坐窗下,摇着心的纺车,织布匹,裁棉麻衣裳,依然做自己喜欢的,清素单薄的丫头片子。够自己喜欢的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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