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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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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5 22: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江秀俊
我和老公谈恋爱时,老公大哥的儿子小斌15岁,我那年21岁,不管走到哪里,他也做我们的灯泡跟着我们,我知道他喜欢和小叔在一起,没有想到小叔恋爱了,想和我在一起的想法超过想和他在一起,所以我总是替他“求情”让老公带上他,后来慢慢的他也愿意和我在一起,从我俩恋爱六年,到结婚,差不多,只要我和老公见面就和这小子在一起,以至于,送这小子上高中,我去送他时,人家问他这是你姐姐吧?十七岁时,我陪他去医院修牙齿,医生称赞你姐姐真漂亮,他又忙解释,就这样的,我心里很喜欢这个孩子,他好像也很喜欢我和老公,每每从外地上学回家,每次是先到我家,然后再到他父母身边,婆婆曾经开玩笑的说小斌对小叔比他爸还亲。我曾经想过怕大哥大嫂伤心,说过好几次让他先回家,他总是笑着说没事的。
就这样,小斌毕业后由于没有太合适的工作,就听取了我俩的建议开了个烟酒专卖店经营,生意时好时坏的,也经营四年了,转眼间小斌就二十六岁了,到结婚年龄了,在北京大哥大嫂没有房子,是租房住的,小斌他们也是租房住的,结婚没有地方,于是我和老公就建议孩子在我家结婚吧,暂时把儿子的房间借给小斌结婚用,结婚整个操办把我和老公忙坏了,几乎像我自己的儿子一样举办婚礼,小夫妻俩很高兴,办的很圆满,从哪以后我就有个想法,想把小斌留在身边,这辈子生活在一个城市里,相互照顾,相互关爱着过这一生。
2011年在我居住的城市,有个朋友请我帮他看房子,我看上了一套85平米的房子,精致格局,很好,我一下子想到小斌没有房子,可是我那时自己的房子还房贷,公司经营着,经济很紧张,由于很想买这个房子,我和老公商量后给小斌打电话,让他准备五万元,我们给他出五万元,做首付,把房子定下来,当时小斌应该有五万元钱的,我想。他也答应了,没想到第二天,他给我电话说,算了,不买了以后再说。我当时非常的失落记得,因为我当时确实没有钱,如果有钱,会毫不犹豫的买下这个房子的。
就这样时间一晃就是三年,三年时间,北京的房价从当初的六千多长到一万八千元,只能望房兴叹了,小斌的孩子也快上幼儿园了,所以只好去老家他岳母那边买了相对来说便宜一些的房子安家了。
这辈子和小斌在一个城市的想法好像也永远不可能了,从此我也记住了那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说的太对了!+

发表于 2015-1-7 04: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叔侄兄弟关系,在一起呆长了,实际不好处的;相反距离会产生亲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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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7 08: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祝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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