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深山樵夫 于 2014-11-14 14:47 编辑
你见过女人的小脚吗?你可能会说:没有!其实大多数人可能没有见过。小时候在家,对门的邻居张三娘就是小脚女人,而同龄的母亲却是天足,这一点我至今为之自豪。
八十年代,张三娘那时得有六十岁左右,穿着尖尖的小鞋,走路很费力的样子。每天不敢走路多,若走的多了,晚上准得疼。每天晚上都要用温水烫脚的,看来小脚对人来讲,是一种虐待。特别是小脚的女人不能发胖,若发胖了,就无法正常走路了。
张三娘很喜欢孩子,我们跟姐姐常去她家里玩。她的小脚很小,大约也就是四、五寸长吧,她在洗脚的时候,我们看到她的脚像是变了形,除了大门脚趾头,其余的四个脚趾头,都蜷缩着,不像是我们的脚趾头一样的张扬,给人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那情景似乎想起了那些刚收获的鲜姜。她的裹脚布很长,就像书说的一样“老娘娘的裹脚——又臭又长”。原先是连脚一块裹着,后来有了袜子,也就短了许多,只包脚踝和那裤脚。她们每个人家里都有一把锋快的小剪刀,那是来修剪脚趾用的,她们剪趾甲简直就是一种痛苦。她们必须用热水把自己的脚泡上好大的一会,待脚趾甲泡软了才可以下剪子,即使这样她们也会疼的疵牙咧嘴的,因为她们的脚趾甲都扎肉肉里头了。
回家好奇的问妈妈说:妈妈,你怎么不是小脚?妈妈告诉我说:这得感谢你姥爷和姥娘的开明,不让我裹脚,而是还让我去上学。我又问妈妈:想张三娘她们怎么会同意那样的裹脚呢?看着多疼呀。妈妈只告诉我:这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不知残害了多少女人。
听张三娘讲:她从十二岁就开始缠脚,因为那个时候缠脚必须在十四岁以前,否则就无法缠了,若是不缠脚的女人就无法嫁人,在婆家也会受到歧视的。据她所知,最早的缠脚还在女人的孩童时代,有些在七八岁,那个时候缠脚真的是受罪,用裹脚布紧紧地把脚缠住,几个月不能松绑,生活简直不能自理。为什么叫三寸金莲呢?因为缠的最小的也就是三寸左右,所以叫三寸金莲,其实,一般到不了那样,大约都在四五寸之间。她给我讲:说有个女人脚缠的太小,生活根本不能自理,起床、上厕所都得有人架着,这跟废人基本差不多。但是在那个时候那是很有身份地位的说,也只有嫁到大户人家有佣人伺候才行。
后来,逐渐长大了,看到了相关的书籍才知道,原来女人的小脚,从古就有,已经延续了上千年。都是那个荒淫无道的隋炀帝种下的祸。那个昏君贪恋女色,宫女们变着法子献媚,于是有一个脚很小,走起路来像是风摆杨柳,引起了昏君的好奇,得到了宠爱,于是宫女们纷纷效仿,于是就形成了女人裹脚的陋习,并且一直到49年全国解放了政府才明令禁绝。
对门的张三爷和张三娘,这对老人还是挺和蔼的,也挺恩爱的,只是到了晚年,两口子却发生了一些纠纷。原因出在他的大儿子身上。大儿子是老头死去的妻子生的,俗话叫“前窝”生的;后来去广东工作,做了大官,随后当时沿海改革开放,一些诸如三五牌香烟、东北参、红茶等特产不断的捎到家里来,老头子极为满足,四处炫耀,四邻很是佩服。
按说这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可是老太太不干了,嫌老头子说的太多,无形之中贬低了自己的儿女,这样一来二往的,老俩口的关系逐渐恶化。后来老头子因患血压高,不慎酒后跌倒后得了半身不遂,就医出院后就卧床在家了,可是此时他还是忘不了逢人就夸耀自己的大公子,说什么:“自古英雄出少年”“书到用时方知少”“老子英雄儿好汉”,并且拿出自己大儿子孝敬的三五牌的香烟和人参来炫耀。这样就加重了老太太对他的嫉恨,关系更加雪上加霜,一年之后,老头子就去世了。老头子去世后,老太太也倍觉孤独,半年后,也去世了。随着像张三娘这样的小脚老人的相继去世,三寸金莲也逐渐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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