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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两周,就是父亲十周年的忌日了。每年这个日子的前后几天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触碰的。整个人就象这冬天里的冰,冷,轻轻一碰就会碎,稍不留神,就会融化,化做泪,如泉涌。
此时的我最不愿出门,走在路上,每每看到六七十岁的老人,心底就不由得冒出这样的念头:他和我的父亲相差几岁?假如我的父亲还活着,会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在干什么?想着想着,泪水模糊了双眼,但父亲的形象在这模糊中却清晰起来。
也许此时,他正在家中的小院里擦拭着他心爱的摩托车。粗壮的大手把一块搌布浸湿、拧干,从前到后,从上到下,一点一点的擦着。边边角角,旮旮旯旯是尤其用心的,手指伸不进的地方就用根小棒,头上缠上搌布去把里面的尘埃消灭。一擦往往就是一两个小时。完了还要打着火,蹲下来,听听动静,看看消声器后面排出的烟雾。一切都好,关火,拿出汽油桶把车子加满油,收拾好工具,把搌布洗好,凉在车筐上。然后再去洗手,此时眼睛总是盯着刚刚擦好的车子,哪有不顺眼,又是一番收拾。不过这种时候很少,他做过的活很少能再挑出毛病的。
也许此时,他正站在村头的十字路口上,一手叼着纸烟,一手插在裤兜里,一言不发,笑眯眯的看着修车师傅做活,一看就是半天。修自行车是他年轻时就做好了的人生规划之一。作为一个机械工程师,一个不得志的机械工程师,一个从没赶得上时代列车的机械工程师,他的挚爱只能投放在为乡邻修理钟表,为自家修修自行车上。为别人修车,顺便赚点钱,也消磨一下退休后的时光是他的愿望。但他没有等到那一天,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中午下班后,骑着他心爱的车子去了一个小镇,突然去世,带着他的梦去世了。
村里的第一台电视机大概是79年买的,全村人只有他会使唤这个新鲜玩意儿,每天下午下班后早早吃饭,然后到学校操场,搬出电视机,调试好。乡亲们纷纷被电视节目吸引时,他到一边吸烟去了。电视上打出“再见”二字时,他再把电视机搬回学校的一个办公室,回家。当这台电视坏了被新的电视取代时,他竟然花了150元把这台旧电视买回家,好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我懂,这台电视机为乡亲们打开的是一扇精神视窗,但给他的一种振奋,一种对走进平民生活的新的技术的振奋,电子、通讯方面的技术发展才是他的兴趣所在。回家后,他竟然把这台电视修好了,又看了好几年。只是到现在我都搞不明白,学俄文的他是怎样看懂英文说明书的。
十年过去了,今天已经是机械、电子、通讯等多样技术高度融合的时代,他要是活在今天,又会怎样呢?以我对他的理解,他会欣喜,更会探索。他的一生坎坎坷坷,从事过机械、纺织、材料、化工等多种行业,从未停止过的就是对新鲜事物的探索。今年,他的外孙女——我的女儿,大学选的专业是工业工程,这个专业对工业体系中的多种技术、各个渠道、每个环节都进行涉猎,是需要更高的智慧去实现工业链条高效运转的工程学,我想他如果能活到今天,他们祖孙俩也许会有谈不完的话题。
他挚爱的又何止是机械电子类的自行车、钟表、电视机、收音机等等,家里的家具大多是他亲手制作的,从伐树到解板,连最后的油漆都是他亲手搞定。在他刚刚去世的那段时间,每周休息时我都要回家看望我的母亲,其实我很不愿回到那个家的,因为家里的一点一滴都能看到他的影子。坐的板凳是他亲手做的,切菜的刀是他才磨过的,电视天线是他刚刚架的,散发着温暖的炉子是他秋天才焊的,就连抽屉里的石榴也是他亲自爬到树上摘下的……家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让我不忍目睹,点点滴滴,时时处处都感受到他的存在,都能闻到他的气息,都能看到他对这个家的爱!他是那样的热爱生活,珍爱家庭,关爱妻子,疼爱孩子。在他离世的那一刻该是多么的不舍呀!
从那以后,每年的这个时节我整个人就是冰做的,冷,轻轻一碰就会碎,稍不留神,就会融化,化做泪,如泉涌。原来,父亲,就是一团火,十年来一直在我的生命里发着光,放着热,那一汪汪的止不住的泪水是忘不却的思念呀!但我只能做梦了,因为梦中我们才能相见。梦境往往是一样的,他和我们依然在一起,依然不苟言谈,但这时的我却欣喜不已。幻梦中就在想,他不是去世了吗?怎么又活了?不管,不管,活着就好!每当做这个梦时我总是不愿醒来,总想做下去,总想和他多待一会。
有人说,女儿是一个男人上辈子的情人,没有享受够这个男人的宠爱,追到这辈子来做他的女儿,继续尽享他的爱。这话,我信,我愿意相信。小时候,是这个男人给我理发,一个村里人从未见过的削发器把我的发型弄成只有城里理发店才能做成的样子;这个男人给我做凉鞋,让我有了一双前露脚趾后露脚跟的鞋子,让小伙伴羡慕不已;这个男人给我剪裁衣服穿,给我擀面条吃……尤其让我忘不了的是上中学时,下晚自习后在村头就望得见的那摇曳着的灯光,那盏灯下,一定是他在等我回家。回家后,一定有一块刚刚烤好的地瓜,那是他给我准备的夜宵。我上床睡觉了,他把我的靴子放到暖气包上腾上才睡,是谁给他腾靴子呢?当时我从没想过。
上师范时,条件很差,冬天宿舍的地面是结着冰的,一次我坐着马扎洗脚时滑倒摔了一跤,他听说后,立马做了一个防滑的小板凳,至今这个小板凳还在我的姨妈家用着,身体不便的姨妈用着它从未有过“失足”。
八十年代初,还是物质匮乏的时代,那时候的小勺都是短柄的。我吃饭的缸子很大,是他得科技进步奖的奖品,一直不舍的用,给了我。但小勺老是掉下去,又是他,用不锈钢给我亲自做了一把长柄的小勺,快三十年了,我一直用这把小勺吃饭。这把小勺也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的物件了,我想这把小勺会伴我一生的,当我的生命走到尽头的时候,我还会拿着它,作为信物,到另一个世界里时让他认得我,让我继续做他的女儿,继续享受他的爱。
直到今天,还没有第二个男人像他那样让我佩服,让我景仰,让我赏心悦目,让我刻骨铭心,让我倍享幸福,让我倾心迷恋……
下辈子,我还做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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